頂管輸水管設計原則具體內容是什么。
1.設置條數及事故延續時間
1)允許間斷供水或一處水源斷水不影響整個系統供水的多水源給水工程,一般可只設一條輸水管渠。
2)不得間斷供水的給水工程,一般宜設兩條或兩條以上的輸水管。當有其他安全供水設施時,亦可只設一條。
3)事故延續時間,應根據管線長度、管材、地形、氣候、交通和維修力量等因素確定,當城鎮用水量小雨2000m3/d時,一般可按8-12h計算。
2.連通管、閥門及檢查井
1)連通管的直徑一般與輸水管相同,或較輸水管直徑小20%-30%,但應考慮任何一段輸水管發生事故時仍能通過事故水量:城鎮為設計水量70%,工業企業按有關規定。
2)當輸水管直徑小于或等于400mm時,閥門直徑與輸水管相同;當管徑大于500mm時,可通過經濟比較確定是否縮小閥門口徑,但不得小于輸水管直徑的80%。
3)輸水管閥門間距可按表1確定
4)檢查井間距,根據GBJ13-86,輸水管上檢查井的間距:當管徑為700mm以下時,不宜大于200m;當管徑為700至1400mm時,不宜大于400m。
以上就是關于頂管輸水管設計原則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上一篇:頂管輸水管和閥門的選擇注意事項 | 下一篇:內蒙古頂管混凝土輸水管的使用壽命受哪些因素影響 |